关于同意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变更医疗机构法人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6-07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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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关于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变更法人的请示》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你院提交的《关于荆涛、陈心智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吉卫党组发〔2021〕21号),同意你院医疗机构法人变更为荆涛。
请你院于七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至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法规与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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