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吉法委发〔2021〕5号)精神,我局于9月5日发布公告组织开展了法律顾问公开遴选工作。经组织专家于9月15日对报名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聘请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
联系电话:0431-80763026。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