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吉林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专区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吉林市制定《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要求(试行)》,努力将专区打造为集“资料查阅、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自助办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区,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统一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区域划分、统一配备标准化政务公开设施、统一规范化管理政务公开专区)的标准,在吉林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明显位置建设开放式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各个功能区分别设置相应标识;安排专人积极引导群众使用专区设备,为群众解疑答惑,全力打造为民服务精品专区。此外,各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了资料展示(柜)架,展示中央到地方的党报党刊、国务院政府公报和自治区、市级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各类政策宣传册等资料,资料分类摆放并定期更新,并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等配套查询功能,极大便利群众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