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一是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对标最优标准,以“清单化、模板化、电子化”为抓手,以“权责清、流程简、风险少”为目标,联合长春市标准研究院专班人马,邀请法律顾问、业务部门协同推进,简环节、缩时限、优流程,持续规范交易和内控管理制度。二是打造综合服务窗口。升级改造招投标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标准、集成服务”。采取提前对接、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等方式,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将交易服务行为规范纳入服务标准化培训,让交易服务有制度、有态度、有速度、有温度。三是规范招投标场地管理。制定场地管理制度,对开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进出人员监管,通过设立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和专家通道,统一身份识别,做好物理隔离,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交易环境。同时,基于场地“可视化”数据管理,为场地管理追溯提供大数据云存储、分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