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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28 13: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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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现就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春节期间深化“四风”整治,确保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作风建设

          春节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强化反面典型教育,结合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释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红线,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抓住年终岁尾的关键时间节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我省《实施办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二、聚焦突出问题,深化“四风”整治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深化“四风”整治,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紧盯奢靡享乐歪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形成持续震慑

          春节期间,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省直各单位开展“四风”整治及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再督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通报曝光。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将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违规聚会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和其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处室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办法、《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启动实施办法》,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对节日期间出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如实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报告本单位节日期间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敏感问题。如发现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箱,直接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举报电话:80763062  13234468300

          举报邮箱:zwfwjjjcz@163.com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