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双公示”实地核查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参照国家 “双公示”评估指标及评估要求,严格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现场对各市(州)信源单位“双公示”数据质量进行抽检核查,从目录梳理、数据归集、数据质量、数据更新、网站公示、信用修复及异议数据同步等相关工作着手,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
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双公示”实地核查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参照国家 “双公示”评估指标及评估要求,严格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现场对各市(州)信源单位“双公示”数据质量进行抽检核查,从目录梳理、数据归集、数据质量、数据更新、网站公示、信用修复及异议数据同步等相关工作着手,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