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厅起草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6日-12月7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