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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油田、大安油田、海坨子油田8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3-03-24 16:38:31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新北油田、大安油田、海坨子油田8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北油田、大安油田、海坨子油田8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松原市和白城市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非常规资源开发公司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宁江区、乾安县、前郭县、白城市大安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新立油田、大安油田、海坨子油田、外围零散井(新民中洼、木头木17、木头前60、孤店、查61、大61、黑135)等区块部署81口油水井,其中油井75口,水井6口,分布在48个平台上。钻井总进尺230800米,预建总产能2.28×104吨/年。新建1座计量间和1座配水间,新建单井集油管线11.95km,单井注水管线3.9km,外输管线注水管线0.3km,单井注水管线与集油管线同沟铺设,管沟长度12.25km;;修建井间道路0.95km。 (一)强化单井罐管理。鉴于该项目部分采用单井罐集输方式,在开采过程中严禁在井场进行油水分离。达到管线密闭集输条件后,应及时进行管线密闭集输改造,减轻原油集输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对距地表水较近的油井,实施钻井时尽量远离地表水体,避开雨季及汛期,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不得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储罐区地(侧)面进行防渗,结合工程需要选择防水性、耐腐蚀性较好的管材。(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进行苫盖,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修编及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已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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