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北地区黑帝庙油层新246区块提产试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北地区黑帝庙油层新246区块提产试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松原市前郭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恢复利用新246区块12口油井,直接利用原有井筒,压裂后采用抽油机举升方式采油。其中9口油井恢复生产,均为单井井场,1口油井取消建设,2口油井转为注水井,并在注水井井场内分别新建1口水源井。预建总产能2160吨/年。新建9座单井罐。项目依托新立采油厂新立联合站。 | (一)强化单井罐管理。鉴于该项目采用单井罐集输方式,在开采过程中严禁在井场进行油水分离。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柴油储罐区地(侧)面进行防渗。(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进行苫盖,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