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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金局议字〔2022〕14号
李国英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县域金融资金资源,提高县域金融机构金融供给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丰富金融活水的议案》(第101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金融系统深入贯彻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系列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成果,着力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扎实有力的金融保障。截至2021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530亿元,较年初增加221.3亿元,同比增长4.2%。农业保险为14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076亿元,同比增长33%,累计支付赔款20.03亿元,受益农户159万户次。在金融活水润泽下,全省粮食总产量丰产丰收,总产量达到807.84亿斤,迈上800亿斤大台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财政货币监管作用,多方位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发展。统筹发挥货币、财政、监管等政策合力,充分激发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主动性和活跃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一是健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省级政府出台《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26号)《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20号),中省直部门研究制定《吉林省推进畜禽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为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提供遵循和指导。二是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人行长春中支利用支农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放贷能力,累计投放支农再贷款90.32亿元,同比增加12.23亿元。三是发挥监管政策导向作用。人行长春中支、吉林银保监局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围绕涉农贷款总量、涉农贷款结构、涉农贷款占存款的比重等20多项指标,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压实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四是健全财政奖励机制。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经人民银行考核达标的县域机构予以奖补支持,2021年共计奖励560万元支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此外,地方政府也有相应支持当地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政策,如长春市按照新增贷款额、贷款增幅、贷存比、利润、纳税等进行综合指标排名,对辖内法人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二)强化涉农平台建设,便捷县域金融机构与涉农金融主体对接联系。聚焦农村信息渠道不畅、金融产品匮乏等问题,以市场化方式组建系列涉农金融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便捷金融机构与涉农金融主体对接联系。一是加大“吉农金服”平台建设,在近4000个村铺设驻村金融服务站,汇集农户土地经营权等各类涉农资源信息,运用电子签章、人脸识别、活体检验等先进技术,集成了信息采集、大数据风控、智慧管理等多种功能,目前该平台实现了与银行贷款业务系统的直联,贷款申请、业务审核、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2021年度对接信贷投放19.4亿元,惠及农户2.69万户。二是指导“吉企银通”线上融资对接平台开辟政银保担支牧专区等涉农金融服务板块,通过智能化终端,提供融资信息登记、信贷产品展示、融资对接互动等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提供平台,截至2021年末,金融机构累计发布40多款涉农金融产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畜牧养殖领域成功对接252笔,金额4.49亿元。三是加大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力度,推动研发“吉农交易”APP服务平台,搭建服务网站,累计成交项目10418宗,盘活农村资产5.14亿元,实现农村土地等各类资源阳光流转及价格发现,为金融机构研发金融产品提供价值参考和流转通道。
(三)建立健全风险分担缓释机制,支持县域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险服务等方式,把传统集聚在农业生产组织身上的风险合理的分散开来,保障农村金融平稳运行。一是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工作体系。2016年,省级财政推动组建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农担公司在重点农业县市设立19个农担分公司和22个农担办事处,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粮易担”“特易担”“云龙贷”“畜牧贷”“粮贸贷”等“吉农担”系列融资担保产品。2021全年,省政策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23532笔、金额170.04亿元。二是健全涉农金融风险补偿贴息机制。围绕玉米收购、畜牧业发展等相关领域,已经构建形成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吉农牧贷”补偿基金,提升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同时,省级财政筹措拨付资金4000多万元用于贴息,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三是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强化财政投入,支持保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截至2021年末,农业保险为14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076亿元,同比增长33%,累计支付赔款20.03亿元,受益农户159万户次。四是推动各地支持指导属地金融机构提升资产质量,强化公司内控治理,回归主责主业,强化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县域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今后,我局将结合您的工作建议,会同中央驻吉金融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群策群力,强化对县域金融机构的引导和支持,为乡村振兴提供扎实金融保障。
(一)推动金融机构强化涉农金融服务。推动县域金融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业工作,满足多元涉农主体办理贷款、 取现、转账汇款等服务需求。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合理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科学设置信贷审批权限,大力发展一次申请、集中授信、循环使用、余额控制的贷款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灵活性。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业经济特点,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支持金融机构利用涉农数据信息开发应用服务,优化风险定价和风控模型,提高客户识别、风险管理和信贷投放能力,逐步提高发放信用贷款的比重。
(二)深入开展金融支农系列活动。围绕本地“三农”发展实际和地域特色,强化融资供求衔接,开展银农常态化对接,组织各地金融工作部门联系协调产业部门,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涉农融资需求项目,倡导开展线上融资对接活动。实施好金融支边活动,指导边境地区金融工作部门引导辖内涉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围绕重点边境村和企业,强化信贷保险投入,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提升边民金融素养和诚信意识,增强边境地区产业发展能力。继续开展整村授信活动,在前期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县级政府统筹、金融机构具体实施、行业部门及镇村政府协助配合”工作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授信上门,送贷进村,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和信贷联动。
(三)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公司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继续向农村地区延伸信贷、保险等金融信息服务,大力开展无接触助贷服务,提升基层协理员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准。支持“吉企银通”拓展服务功能,持续建设政银保担支牧专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对接板块,进一步强化融资信息登记、信贷产品展示、融资对接互动等服务,便捷银企、银社、银农对接效率。推动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吉农交易”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向下扩展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健全全省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加大盘活农村资源物权价值力度。
(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机具、畜禽活体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健全完善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执业规范和评估标准,创新开发各类涉农产权抵质押金融产品。围绕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发展方式转变,引导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信用增进、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探索创新。发挥好农业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机制。
(五)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及教育,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吉农金服”平台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体系。指导各地金融工作部门关注属地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流动性状况和经营风险,强化与属地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做好金融资产质量提升。配合好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县域资金服务本地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参与活力。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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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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