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选拔工作日前已经全部完成。根据我校“关于组建我校2017级‘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的通知”(津职师大教务处发〔2018〕108号)文件规定,学校按照报名且参加选拔面试学生的成绩总分排名,进行了录取。现将2017级“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
如有学生对公示的预录取结果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本人的专业、班级以及联系手机。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同学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 电话:88181552
处发〔2018〕129号2017级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录取结果公示通知.pdf
0988bet.cpm教务处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0 津ICP备05003099号 津教备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