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2021年度省级预算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吉财绩〔2022〕940号
省级各预算部门:
为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整体绩效水平,依据《吉林省省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吉财预〔2017〕3号),我厅组织对102个省级预算部门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省财政厅先后组织了初评及复评。在主观指标方面,聘请相关专家,采取专家独立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得出分值;客观指标方面,从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读取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分值。2021年各部门平均得分较上年提高了4.3分,反映出各部门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部门履职效能、绩效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升。但仍有个别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自评报告未按提纲撰写、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此外,12个部门支出进度低于85%,该指标得分为0,9个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低于70%,该指标得分为0,反映出部分部门在加快执行进度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得分情况已上传至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各部门可登陆系统查询,并在以后年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二、评价结果
(一)优秀等次
省总工会、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办公厅、省林草局、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委网信办、省供销社、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金融局、省工商联、省生态环境厅、省侨联、省水利厅、省农科院、省编办、省人防办。(20个)
(二)良好等次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省九三学社、省委宣传部、省管局、省民建、省中医药局、省科协、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妇联、省农工党、省政数局、省地方志、省民盟、省文旅厅、省民进、省能源局、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人大办公厅、省社科院、省民革、省档案馆、省人社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台盟、省军民融合办。(30个)
三、激励措施
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部门在安排2023年度部门本级预算时按照人均标准一次性增加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优秀3000元/人·年,良好2000元/人·年。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9日